广州葡萄酒进口:进口葡萄酒规范申报新规
发布时间:2021-06-11 09:35 文章来源:原创 作者:华平货代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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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促进国内葡萄酒市场的健康发展,我国发布了2021年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》,对葡萄酒、烈酒等申报要素进行调整。今天华平货代带大家来看下这些进口葡萄酒规范申报新规。
一、删除要素
1、“原液进口或原瓶进口请注明”。
2、“原液进口的请注明灌装地点,原瓶进口请申报商标情况”。
二、新增要素
在新《目录》第二十三章“饮料、酒及醋”中,对葡萄酒、威士忌、朗姆酒等多个品类的申报要素进行调整,新增了两个要素:
1、“进口方式(原液区内加工、原液区外加工、原瓶有品牌、国内贴品牌)”
进口方式填报时,应区分是原液进口(即进口后需在国内分装)还是原瓶进口(即进口前已在国外产区装瓶)。
其中,原液进口的两种方式:一是在保税区内加工的,应填报“原液区内加工”;二是出区后再加工的,应填报“原液区外加工”。
原瓶进口的两种方式:一是有商标品牌的,应填报“原瓶有品牌”;二是无商标品牌的,应填报“国内贴品牌”。
2、“品牌”
应区分两种情况:一是已有商标或商标权的,应填报中外文品牌名称。二是无商标或商标权的,需在保税区内赋予商标并贴牌,应填报出区时实际贴牌的中文品牌名称。
葡萄酒及其他相关品类规范进口报关注意事项
1、原有要素“品牌”统一规范为“品牌(中文及外文名称)”;
2、原有要素“包装”统一规范为“包装规格”;
3、如果税目或子目明确注明零售包装的,在申报时还需注明是否为零售包装。
那么贴牌酒能算是正规的报关商品吗?
OEM(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,贴牌生产)即我们俗称的贴牌酒。贴牌酒并非假酒,而是一种常见的代工形式---由生产厂商按商标持有者的需求与授权,代为生产产品。
在葡萄酒贸易里,这表现为酒厂按购买方的要求酿酒,再贴上购买方设计的酒标。如今在全世界各个知名产区,都有不少大型酒厂从事专业的贴牌生产,当然这种形式是指在法律制度比较严格的国家而言。OEM酒在进口上也属于原瓶进口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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